各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县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现将《市政府关于做好环境质量改善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相关重点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灌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2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市政府关于做好环境质量改善
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相关重点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落实生态环境部对我市环境质量改善的相关要求,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以壮士断腕的勇气魄力,加大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彻底整治化工园区,腾挪发展空间,促进重大项目落地,形成经济发展和生态文明相辅相成、相得益彰的局面,现就做好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市环境质量改善目标
(一)水环境改善目标:2019年,22个地表水省级以上考核断面全部达标,城市和县城建成区黑臭水体全面消除,劣Ⅴ类入海河流全部消除;2021年,22个地表水省级以上考核断面达到或优于Ⅲ类个数不低于16个,其中6个国考断面达到或优于Ⅲ类个数不低于5个,劣Ⅴ类入海河流全面消除,近岸海域水质达到考核要求。
(二)大气环境改善目标:全市PM2.5浓度,2019年降低至43微克/立方米,2020年降低至41微克/立方米,2021年,降低至40微克/立方米以下,空气优良率提升至80%以上,重污染天数比2015年减少30%以上。
二、全力推进产业转型升级
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坚持“绿色、循环、低碳、创新”的发展原则,按照环保安全、工艺设备、投入产出、品牌品质四个“世界一流”的要求,突出“产品高端化、装备现代化、工艺绿色化、管理信息化”发展方向,以行业布局优化为主抓手,以重大项目上马为契机,积极推动“两灌”化工园区转型升级,提高环保、安全准入门槛,严格落实环保、安监、消防部门明确的复产标准,倒逼落后产能退出,促进传统的化工园区腾笼换鸟,实现化工行业规范有序、高质量发展,推动化工行业提质增效、转型升级。
三、推进化工园区整治
加大化工园区环境整治力度,推动全市化工园区环境风险防范、生态保护等措施的落实。完善园区环境基础设施,加快推进污水处理升级改造、智慧园区、危废集中处置等设施建设。继续加强废气收集和处理,废水常规和特征污染物实现稳定达标排放,确保化工园区环境质量满足相应环境功能区要求。
徐圩管委会要积极推进石化产业基地周边居民搬迁工作,2020年前完成基地规划边界1000米环境安全风险控制区内所有居民搬迁任务。做好污染防治和环境风险防控工作,提升环境风险防范能力,做好环境风险防范的衔接工作,形成区域联防联控应急体系。加强徐圩港区应急设备库建设,并在2021年前配置一艘中型溢油回收船,确保徐圩港区拥有与船舶溢油风险相匹配的应急能力。
四、强化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区人民政府及市发改、工信、住建、交通、应急管理、生态环境、公安、城管、市场监管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为重点工作推进第一责任人,必须统筹做好综合协调工作,齐抓共管,合力推进相关措施落实到位。
(二)强化督查推进。市级层面将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改善环境质量重点工作按照职能和辖区进行任务分解,列入年度考核范围和市政府重点督查事项,定期组织对各县区、相关部门每季度报送的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跟踪分析、效果评估,增强推进落实动力,确保尽快取得实效。
附件:1. 连云港市改善环境质量重点工作任务表
2. 连云港市水环境质量目标清单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
2019年2月2日
附件1
连云港市改善环境质量重点工作任务表(灌南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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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境要素 |
类别 |
主要工作内容 |
完成时间 |
牵头单位 |
配合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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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优化产业结构调整 |
产业 结构 转型 |
严格落实“三线一单”制度。 |
长期坚持 |
县生态环境局 |
县发改委、县工信局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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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全面开展“散乱污”企业及集群综合整治,实行拉网式排查和清单式、台账式、网格化管理,2019年基本完成“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任务,按照“先停后治”的原则,实施分类处置。建立“散乱污”企业动态管理机制,杜绝“散乱污”企业项目建设和已取缔的“散乱污”企业异地转移、死灰复燃。 |
2019年12月 |
县生态环境局 |
县发改委、县自然资源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应急管理局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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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化工企业“减化”力度,推进连云港化学工业园区综合整治,连云港化学工业园区关停企业不少于21家,到2021年,灌南县化工园区关停化工企业数较于2017年底不低于70%。 |
2021年12月 |
县生态环境局、化工园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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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措施 |
能源 结构 调整 |
抓好《连云港市削减煤炭消费总量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落实,到2020年,全市煤炭消费量减少77万吨,电力行业煤炭消费占煤炭消费总量比重提高到65%以上。 |
2020年12月 |
县发改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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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全部淘汰或实施清洁能源替代。 |
2019年12月 |
县生态环境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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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保留的65蒸吨/小时及以上燃煤锅炉全部实现超低排放,其余燃煤锅炉全部达到特别排放限值。连云港亚邦供热有限公司2台130蒸吨/小时锅炉2019年6月份完成超低排放改造。 |
2019年12月 |
县生态环境局 |
化工园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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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对于未按要求改造的燃煤锅炉,一经发现,依法从严查处。 |
2019年12月 |
县生态环境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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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禁止在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销售、燃烧煤炭及其制品,发现违法行为,严肃查处。 |
长期坚持 |
县市场监管局 县生态环境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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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运输 结构 调整 |
连云港兴鑫钢铁有限公司、连云港亚新钢铁有限公司2家钢铁企业的矿石、焦炭、煤炭、钢材从港口到企业因地制宜采用廊道或新能源车运输。 |
2020年12月 |
临港产业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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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全面推广新能源或清洁能源车辆,县城建成区公交车全部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车辆。规划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 |
2020年12月 |
县工信局 县交运局 |
县发改委、县自然资源局、县供电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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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发现黑加油站点,及时依法取缔。 |
长期坚持 |
县商务局 |
县市场监管局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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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对初检超标排放车辆、老旧柴油车和异地车辆环保定期检验实现100%复核。对机动车尾气检测机构实现检查全覆盖。 |
长期坚持 |
县生态环境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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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省统一部署,探索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整治。 |
2018年12月起 |
县生态环境局、县交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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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工业 污染 治理 |
火电、钢铁、石化、化工、有色、水泥、炼焦化学工业行业现有企业及在用锅炉,执行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特别排放限值。 |
2019年8月起 |
县生态环境局 |
县发改委、县工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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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兴鑫钢铁有限公司、连云港亚新钢铁有限公司2家钢铁企业完成物料堆场、输送转运、粉料配料、焙烧炼焦、装载卸载等各环节的无组织排放治理。完成超低排放改造。 |
2019年6月 |
县生态环境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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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推进化工等重点行业VOCs综合整治,确保完成年度任务。全县所有化工企业对照(DB32/3151-2016)等标准,实现VOCs稳定达标排放,并每年开展一轮泄漏检测与修复。 |
长期坚持 |
县生态环境局 |
化工园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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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扬尘 综合 整治 |
强化建筑施工工地扬尘管控。 |
长期坚持 |
县住建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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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60%,并逐年提高。 |
长期坚持 |
县行政执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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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强化渣土运输扬尘管控。 |
长期坚持 |
县行政执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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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源 污染 治理 |
建立网格化监管制度,全年实施不间断秸秆禁烧专项巡查,将杂草、落叶、垃圾纳入禁烧范畴。 |
长期坚持 |
县生态环境局、县农业农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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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巩固餐饮油烟污染整治成效,组织开展执法检查。 |
长期坚持 |
县生态环境局 |
县行政执法局、新安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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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巩固汽修行业VOCs整治成效,组织开展执法检查完成省下达目标任务。 |
长期坚持 |
县交运局 |
县生态环境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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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固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成效,组织开展执法检查。 |
长期坚持 |
县交运局、县生态环境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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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水污染防治工作 措施 |
工业 污水 治理 |
完成连云港中新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一期二期生产系统提升改造(提高污水接管标准)。 |
2019年12月 |
化工园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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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完成灌南县经济开发区东区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新增规模1.5万吨/日污水处理能力,排放标准达到一级A。 |
2019年12月 |
经济开发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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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生活 污水 治理 |
推进乡镇和农村污水处理,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村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不低于60%。 |
2020年12月 |
水务集团 |
县住建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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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农业 污染 治理 |
推进畜禽养殖污染有效处置,全市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治理率达到90%以上。 |
2020年12月 |
县农业农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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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生态 治理 |
完成百禄镇、张店镇、田楼镇18公里河塘整治。 |
2020年12月 |
县水利局 |
田楼镇、百禄镇、张店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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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完成南六塘河治理项目,河道疏浚11.93千米,加固沿线堤防10.77千米,河坡防护7.59千米,桥梁防护3座,拆建沿线建筑物17座。 |
2020年12月 |
县水利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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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其他 水污染 治理 工程 |
开展环河湖及缓冲带企业搬迁。 |
2020年12月 |
县生态环境局 县水利局 |
各镇、园区 |
备注:以上为重点工作任务,但不局限于以上工作任务,其他工程项目按照《连云港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连云港市提升废气收集处理能力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连云港市提升清洁能源保障能力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连云港市地表水不达标考核断面水质达标方案》(连政办发〔2016〕164号)、《连云港市近岸海域污染防治提升方案》(连政办发〔2018〕104号)、《连云港市城乡污水处理三年提升行动方案》(连政办发〔2018〕121号)、《连云港市提升污水收集处理能力三年行动计划》(连政办发〔2018〕93号)等文件所列年度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实施,并确保完成。
附件2
连云港市水环境质量目标清单(灌南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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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地表水环境质量省级以上考核点位和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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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断面名称 |
所在河流/湖库 |
2018年水质情况 |
2019年和2020年目标 |
2021年目标 |
牵头单位 |
配合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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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灌河大桥 |
灌河 |
Ⅳ |
Ⅲ |
Ⅲ |
县生态环境局 |
水利局、各有关镇、园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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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武障河闸 |
南六塘河 |
Ⅲ |
Ⅳ力争Ⅲ |
Ⅳ力争Ⅲ |
县生态环境局 |
水利局、各有关镇、园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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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南闸 |
盐河 |
Ⅲ |
Ⅳ力争Ⅲ |
Ⅲ力争Ⅲ |
县生态环境局 |
水利局、各有关镇、园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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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陈港 |
灌河 |
Ⅳ |
Ⅲ |
Ⅲ |
县生态环境局 |
水利局、各有关镇、园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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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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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黑臭水体名称 |
黑臭水体范围 |
黑臭水体长度 |
计划达标期限 |
牵头单位 |
配合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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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新排查出的黑臭水体 |
城市及县城建成区内 |
—— |
2019年底 |
县住建局 |
新安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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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近岸海域监测站位水质目标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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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点位编码 (省控) |
2014年水质类别 |
2018年平均类别 |
所属功能区 |
2019-2021年目标 |
牵头单位 |
配合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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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JS706 |
一类 |
二类 |
连云港渔业区 |
不劣于2014年 |
县自然资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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